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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期和大家聊了聊企业“走出去”进行投资并购的一些情况,主要是现阶段我们“走出去”进行投资并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注意事项。
但是其实企业“走出去”的方式多种多样:简单的贸易可以寻求当地代理商进行产品销售的合作;涉及到需要用到海外某些公司的技术但进行并购太麻烦的,可以以获得专利的授权许可的方式进行合作等等。
不管采用哪种形式“走出去”,过程当中如果有配套的融资方式,那毫无疑问对于企业的海外发展是如虎添翼的。因为如果企业的资金渠道过于单一,很可能会产生融资困难和资金不足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企业的前进步伐。
作为大家最贴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专家,当然不能让大家在打仗时后方粮草出现问题,所以,今天就和大家来聊聊企业融资的渠道。
目前,境内的企业融资渠道大家都比较了解,A股、B股、新三板,甚至现在有的地方政府设立了四板,但是这些已知的融资渠道所面临的困难与难度大家也都较为熟悉:各自存在排队时间长、交易难度大等问题。而涉及到企业的境外融资,大家听得比较多的可能是N股、H股、S股。对于“中国制造2025”的示范点城市,“一带一路”起点城市——宁波市内的制造业来说,有没有既能够和国家战略联合在一起,又能够服务制造业境外融资需求的渠道呢?
大部分人不太清楚D股是什么。直到今年10月25日,海尔作为首家D股上市公司成功在德国上市后,D股才慢慢走近人们的视野中,那么D股到底是什么呢?
最适合制造业开展境外业务的融资渠道。
详细内容,听智茂一一道来。
基础
内容
背景
概念
依托平台
设立目的
设立背景
D股诞生于2015年的首届中德高级别财经对话。当时中德双方就中小企业的相关融资问题达成了共识,后续就有了D股的诞生。
概念
是指依据中国《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的、并在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D股市场上市的股票
依托平台
中欧国际交易所。
中欧所是上交所、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和中金所在德国法兰克福共同设立的合资交易所,是中国首家由境内交易所赴境外设立的合资交易平台,其设立目的在于打造欧洲地区离岸人民币金融工具交易平台。
设立目的
吸引中国优质企业在中欧所发行上市,推动中德两国先进制造业合作和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服务于“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
D股是一个不为大家所熟悉的,我们国家在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基础上,与国外合作的一个优先服务于优质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渠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在D股市场上融资呢?
资质
要求
准入条件
优先条件
准入条件
优先条件
优质蓝筹上市公司;
2
公司具有清晰的国际化战略思路;
3
公司在欧洲已有或计划进行业务布局;
4
公司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或“一带一路”倡议相关企业;
5
公司重视分红;
6
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高。
实操
适用规则
流程
语言要求
交易
发行D股受中国和德国的双重法律监管。
中国
1、《公司法》
2、《证券法》
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德国
1、《有价证券招募说明书法》
2、《有价证券交易法》
3、其他德国及欧盟其他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发行流程
发行
流程
提交申请
高级标准准入申请
受理机关: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欧盟监管市场。
上市申请
受理机关:中欧所。
准入证券挂牌申请
受理机关:中欧所。
审议
各受理机关分别审议
获准上市
签订协议
与中欧所签订:
《中欧所D股市场上市协议》
挂牌交易
相关文件的语言要求
D股上市需要披露的文书是招股说明书。可用德语或一种国际金融通用语言(如英语)编制;采用德语以外的其他语言编制招股说明书的,招股说明书还应包含其概要部分的德语翻译。
交易相关内容
交易货币
欧元
交易平台交易时间
XETRA:
欧洲中部时间9:00至17:30
Boerse Frankfurt:
欧洲中部时间8:00至20:00
交易费用
万分之0.36至0.55
结算
托管
明讯银行
智茂观点
D股诞生于“中国制造2025”和德国“工业4.0”的双方国家战略发展需求,是中德两国制造业合作的资本交流平台。
对于企业本身来说,在D股上市,除了满足最基本的融资需求外,其衍生价值也是非常大。提升中国企业在欧洲的知名度、拓展境外融资的渠道、促进跨境并购等等,这些都是其他境外股所不能与之媲美的。
并且,目前D股作为一个新兴交易市场,其流程较为清晰,并且也不需要排队,如果企业有融资需求,D股确实是较为好的融资渠道。
互联网时代的浪潮给新兴产业带来了跨越式发展,AI时代的到来其实是给制造业带来了新的机会。“中国制造2025”如何更好对接和融合德国“工业4.0”?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国内企业更需要拓展思路,结合资本市场才能创造出更大的财富。
京衡国际法律部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涉外法律专业人才,能用中、英、德、日、法多种语言提供多语种、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目前已在德国柏林派驻了专职律师,并且京衡已经参与了众多的外国企业和品牌的并购项目。凭借在投资并购领域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客户"走出去"战略布局提供富有价值的法律帮助。
京衡律所智茂团队的多位律师均是宁波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以及宁波市区级“凤凰计划”法律服务团的主力成员,将专注于从多方面为企业境外布局提供一站式服务。京衡律师保驾护航,与企业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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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徐汇文 合伙人律师
电话:1377794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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