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既要解决生存,又要谋求发展;既要学会选择,又要果敢放弃;既要勤奋做事,又要简单做人;既要盯住竞争对手,又要服务好客户;既要重视战略,又要注意细节;既要加强自我管理,做好“劳力”者,又要提高管理意识,做好“劳心”者……总之,律师要学会统筹兼顾,规划自己。
(一)生存和发展
律师成长、成熟、成功的过程,也是解决生存和发展的过程。律师在前期,考虑的更多的是现实问题,即生存问题。律师为了解决生存问题,使尽浑身解数,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改变工作方法。律师的生存问题,说白了就是解决肚皮的问题,律师投入更多的是一种执着和忍耐。
律师的发展问题,是律师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就要考虑的问题,这也是律师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律师的发展问题,考虑的已经不再是三餐问题和房租问题,而是律师的健康有序发展。律师的发展,对于律师来说,需要经过缜密的思考和切实的行动,需要经过科学的定位和明确的目标。
当然,律师的生存和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是相对而言的。有远见、有思想的律师会兼顾生存和发展问题,一边解决生存问题,一边筹划发展问题,在生存中有所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生存。
作为律师,要辩证地看待生存和发展问题,既不能不顾现实,为了发展而丧失理智、盲目扩张;也不能畏首畏尾,为了生存而墨守成规、裹足不前。律师要学会两条腿走路,一条腿走的是生存之路,一条腿走的是发展之路,律师学会了两条腿走路,步子才能更稳一些,速度才能更快一些。
(二)选择和放弃
律师无论是从事律师职业,还是进公检法;无论是出国深造,还是下海经商,;无论是做专家律师,还是做杂家律师;无论是创办律师所,还是跟着别人干……无不处于选择和放弃边缘。
选择和放弃的关系,说白了,就是舍与得的关系。道理虽然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很难。舍与得需要勇气、魄力、眼光和胆识。俗话说:“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说的就是选择的重要性,作为法律人,更得多留个心眼。
从事律师职业未必就能干到头,也许对有些年轻人来说,只是感觉到好奇、好玩,需求的只是一种刺激罢了;也许对有些年轻人来说,只是感觉富有挑战性,可以仗义执言、支持公道罢了,而他们更多地是一种理想主义者或完美主义者;还有些年轻人,则把做律师当成“练手”,当成一个跳板,先在律师行业锻炼锻炼,等时机成熟了,再跳槽或转行;还有写年轻人则把律师当成了一个金饭碗,认为律师是高收入阶层,风光潇洒……不管基于什么目的,是否选择律师职业?什么坚守律师事业?这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选择,也可以放弃。
人生的选择没有对与错,只有适合还是不合适之别。
选择很简单,放弃却很难。选择也许不需要任何理由,也许是新鲜、也许是刺激、也许是别无选择,但是放弃却需要理、需要、勇气,并非人人都能做得到。
记得笔者1999年在哈尔滨执业时的一些年轻同事,几年不见,有的已经下海经商了,有的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或人大系统了,还有的已移民了。
律师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有时候需要选择,有时候需要放弃。该放弃时就果敢放弃,不要留下太多的遗憾。如放弃一个职业,放弃一个专业,放弃一个案子,放弃一个念头。明智的放弃是律师的一种更好的选择,草率的放弃则是律师的一种冲动的惩罚。
有选择,所以有放弃;有放弃,才会有选择。选择,使我们有了新的目标;放弃,使我们重新地开始。在法治舞台上,有时候放弃,会得到更多,是一种明智之举;有时候选择,会失去很多,是一种亏本买卖。
作为律师,应当擦亮自己的眼睛,权衡利弊,学会选择,果敢放弃。
(三)做事和做人
做事使人沉稳、有序,并日趋成熟;做人使人圆滑、刚正,并走向成功。
做事和做人是律师的必修课,是律师生存的法宝。做事就是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施,是思想、认识和判断的结果化;做人就是让自己的事业趋于完美、完善,堂堂正正地做人、潇潇洒洒地做人。
做事难,难在名利之争;做人难,难在方圆之道。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律师做事就是办案,就是把法律上的规定的权利落到实处,让当事人的权益看得见、摸得着。律师做事只需抵着头,投入去做、用心去做、认真去做。律师做事需要勤奋,不能偷工减料、投机取巧、眼高手低。律师做事需要低调,不需要张扬、不需要炒作、不需要装腔作势。
律师做事讲究的是火候,律师做事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怎样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怎样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最大的工作量?这是投资的学问,这是管理的技巧。
会做事的律师未必都会做人,会做人的律师则知道怎么做事。律师是个良心活,律师做事成功取决于做人成功,律师只有做人成功,做事才能左右逢源、迎刃而解。说到底,做事就是做人,做人就是做事。律师如果深谙此道,则做事简单,做人成功。
(四)对手和客户
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
因为有了对手,才使律师的工作出类拔萃;因为有了对手,才使律师倍加小心;因为有了对手,才使律师珍惜胜利的果实;因为有了对手,律师才会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锻炼成超人,寻找机会,打败对手;因为有了对手,我们的法治旅途才不会一帆风顺,我们必须时刻提高警惕,调整好我们的心灵的帆,乘风破浪,到达成功的彼岸。
我们应该感谢我们的对手,他们使我们更加坚强;我们应该感谢我们的对手,他们使我们明白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我们应该感谢我们的对手,有他们陪伴,我们的人生才跌宕起伏、惊险刺激。
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导致律师天生就有很多对手。
在庭外,律师要和对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周旋、叫板;在庭上,律师要为被告人慷慨陈词、据理以争面对公诉人的诘问,律师必须保持战斗的激情,与其法庭舌战;面对审判员的冷眼,律师必须谨小慎微,收敛自己,在为当事人争取权利的同时,学会保护自己。
是律师,就应该战斗,是律师,就应该欣赏我们的对手,把我们的对手当做我们的朋友。
客户,是我们的上帝,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一切的工作都是围绕着客户和案件展开的,我们为客户的取得的成绩欣喜若狂,我们为客户的悲惨遭遇伤心落泪。
对客户负责,就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对客户忠诚,就是对我们自己忠诚。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建立健全客户零投诉、零距离、零容忍制度。
我们通过与客户交往,让客户认识我们、信任我们、依赖我们,并成为我们的推销员;我们通过与客户交往,让我们认识我们自己,知道自己的优势、劣势和差距。律师和客户是共同成长的,律师是客户的主心骨,客户是律师的评判长。只有了解客户,才能更好地服务客户;只有服务客户,才能跟好地体现律师的价值。
律师的对手和客户既是一个矛盾体,又是一个统一体,关系需要我们协调,矛盾需要我们解决,目标需要我们选择,工作需要我们完成。
(五)战略和细节
律师需要战略吗?
答案是肯定的,律师需要有战略家的眼光和高度,律师需要科学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和未来,律师需要准确地定位自己的专业和目标。律师如果没有战略,就是没有目标的帆,永远遇不到顺风。
战略问题关系到律师的兴衰与成败,错误的战略会是律师失去方向,丢掉市场。律师应学会向战略要发展,向战略要市场,向战略要未来。
律师战略有营销战略,有市场战略,有发展战略,有服务战略。律师要灵活把握战略,让战略为发展导航,律师应坚决执行战略,让战略不打折扣。
细节是律师战略的具体落实和阶段细化,再好的战略部署,如果没有周密的计划和可行的方案,都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战略决定方向和目标,而细节关系着成败。做好细节,就不能留死角;做好每一个细节,让细节有所依托,并配合战略的实施。
细节是魔鬼,律师成败在于细节,律师的工作就是为战略和细节服务。可能因为律师的马虎大意,写错了客户的名字或名称,将诉讼请求多写了一个零,就有可能被驳回起诉或多支付不必要的诉讼费。律师是个细致活,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怠慢。律师必须重视细节,但是又不能过分拘泥于细节;律师必须做好细节,让细节为战略服务,让细节成为战略。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战略就是细节,细节就是战略。重视战略就是重视细节,重视细节就是重视战略。
律师必须看到这一点,也必须做好这一点。战略和细节完美结合,定会为律师的成功奏出嘹亮的凯歌;战略和细节的有效利用,定会为律师的发展立下汗马功劳。
(六)“劳心”和“劳力”
孟子曰:“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将人分为“劳心”者(即领导者或管理者)和“劳力者”(即追随者或服从者),在论资排辈、竞争激烈的律师界,同样可以将律师分为“劳心”者和“劳力”者。
一般来说,合伙人、主任律师就是律师所的“劳心”者,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提成律师或坐班律师就是律师所的“劳力”者。
一般来说,处于生存阶段的律师,大都属于“劳力”者,只是按照约定领取固定工资或提成,不享有律师所的分红和其他待遇,但是,不对律师所的债务和决策承担责任;处于发展阶段的律师,大都属于“劳心”者,他们没有固定工资,如果办理业务,则按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提成,在年终根据律师所的受益状况享受分红,但是,合伙人要对律师所的债务和决策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在做大、做强的过程中,不管是“劳心”者,还是“劳力”者,应当具有管理知识、管理能力和管理意识,否则,会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走弯路、吃大亏。
律师虽然是“法律”的“老师”,但是律师只是法律服务领域的专家,而不是其他领域的专家。知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认识上的短视,这就要求律师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管理意识,加强管理和自我管理。
试想,一个不会自我管理的律师,是无法管理比人的;一个不会管理律师所的律师,是无法组建律师航母的。律师只有先管好自己,才能去管理别人,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笔者认为,律师的自我管理包括:危机管理、案源管理、质量管理、时间管理、流动管理和金钱管理。律师的管理(或律师所的管理)包括:客户管理、团队管理、风险管理、人事管理、营销管理和财务管理。
律师必须转变思维,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公平竞争,先学会做“劳力”者,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础;再做“劳心”者,在市场中谋取更好、更快的发展,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团队负责。
律师的行动应是一致的,而不能局限于一条腿、局限于一段路;律师的思维应是扩散的,不能局限与一个点上、一个面上。让律师用两条腿走路,走的远,走的稳,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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