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性格不合

2011 年 06 月 25 日13:24:39 评论 1,214

 

现如今经济条件好了,离婚的却越来越多了。难不成真应验了那句“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才有钱”么?

诚然,婚姻是自由的,每个人也都有选择幸福的权利,于其在一起痛苦,倒不如各自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每个人的幸福总有几许相似,每个人的不幸总各有各的不同。在若干年前,夫妻离婚可以理解,因为很多人的婚姻都是被包办的,没有自由恋爱和选择的权利。现在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再以性格不合为由离婚实在是托词。性格不合是假,婚外恋情居多。

如果从打官司的角度来看,要离婚,归根结底是一点:感情破裂。这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可以用“性格不合”来解释。这其实是一个悖论,热恋的时候性格如此之吻合,结过婚了性格就不合了。于其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倒不如说是催生性格不合的良药。有人常说爱情让人盲目,热恋中的人总是被蒙蔽了双眼,至看见对方的优点,却忽略了对方的缺点。

于是总是有人感慨:“我喜欢的类型结婚之前找不到,结婚之后却悄然出现”,甚至更有“审美疲劳”一说。审美疲劳是假,忽略对方的美是真。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越是已经得到的,越不太会去珍惜,诸如婚姻、爱情和家庭。不是老婆不美了,而是自己不愿意或者懒得再去发现她的美。于是婚外情出现了。

其实更多时候我们不能一味的怪罪小三,也有很多小三自己也是受害者或者被欺骗的人。每个人都想追寻自己的幸福,也许小三也被人蒙骗,并不知情。

常言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可现确实经济条件越好,越容易出问题。让我突然想起《孔雀东南飞》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和妻子刘氏,他们对爱情的忠贞和对幸福的追求让人感动。如果焦仲卿成了封疆大吏是不是就婚姻难保呢?

离婚的战争中没有胜利一方,双方都是受害人,同时也是对两个家庭的伤害,当然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孩子不应该是大人寻求刺激的牺牲品,因为毁掉的可能是他/她的一生。

希望夫妻都是同林鸟,风雨无阻紧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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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文 律师

京衡律师集团宁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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