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民间借贷相关问题研究

2011 年 07 月 25 日13:28:29 评论 1,753

宁波民间借贷相关问题研究

 

 1  今年以来民间借贷案件多呈哪些特点?能否具体举出2-3个案例来详细阐述。

一是借贷当事人之间关系密切。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最明显的一点就是,民间借贷的基础是人际关系,或者说是基于一种信任才借款。这种关系有二十多年的朋友,有从小一起的同学,甚至有干爹干儿子。这种信任可能是建立在对借款人经济情况较为了解的基础之上,也有可能是建立在对借款人社会地位较为认可的基础之上,比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是一旦出现纠纷,借款人要么下落不明,要么避而不见甚至出逃出境。用香港电影的行话叫做“跑路”。这个不多讲,香港电影经常有拿着刀枪上门要债的,中国大陆虽然没这么夸张,但债务人的“鸭梨”估计也不是一般的大,尤其是借款人不惜房屋抵押贷款借钱给你,你出事了,借款人很有可能就是倾家荡产,如果被逼急了大家鱼死网破也是无奈之举。这样也催生了讨债公司这样的行业。

三是证据极不规范和完整。这一点也是我作为律师最为头疼的一点,当事人能提供借款合同的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就一张欠条,诸多关键问题诸如利息、期限、担保等都未做约定。再有就是当事人之间很多情况是多比经济往来,这就容易造成汇款和欠条对不上,借贷期限的约定和实际不符,甚至造成多比债务无非区分哪次还款和利息对哪次借款,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风险。而且由于宁波经济较为发达,十几二十万不算大钱,很多十万以下的借贷都是现金交付,造成日后举证非常困难。

四是判决和执行起来都非常困难。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十分清楚,也很少对相关事实、借款用途、以及借款人和担保人偿还能力做相应的调查。所以很多情况下担保并未起到相应作用,或者超过法律规定的相关期限而丧失了相关权利。

五是民间借贷和刑事诈骗的界限从实践操作来看尚不明晰。数量巨大、案情复杂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很有可能进入刑事程序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几点最终造成判决和执行都异常困难,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开庭和判决都需要公告,这样一来一个案子从立案到执行少则半年,多则一两年,耗时费力。官司打下来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有些借款人资不抵债即使胜诉也很难追回损失。

 

 

2  民间借贷的钱主要通过什么形式来放贷? 借贷企业或个人甘愿付出巨大利率成本的原因又主要是哪些?

浙江经济较为发达,老百姓不仅勤劳,而且脑子活络,善于投资,一般来说普通老百姓家不会有闲钱,要么炒房炒股,要么开公司办厂,放在银行吃利息的比较少。资金周转不畅,通过银行十分麻烦,于是民间借贷便十分流行和常见。

民间借贷有其自身优势:

一是方便快捷。双方就利息期限等问题谈妥之后,几天之内资金就能到位。宁波的民营企业很多,有些项目是需要自己垫资的,如果不能在短期内筹措资金,很有可能就丧失先机,项目被竞争对手抢走。

二是手续简便。一般来讲,借贷双方签署借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出具借条即可。如果是向银行贷款,不仅要审查借款人的资质、偿还能力、有无不良记录等,还需要找担保人做担保、不动产抵押等一系列手续,需要经过银行不同部门层层审批,这样一来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四五个月,还不一定能审批下来。所以“时间就是金钱”对有些借款人来讲确实相当有道理,前面两点是借款人选择民间借贷的主要原因。

三是利息高。这一点是出借人愿意出借款项的主要原因。利息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即可,法律并不强加干涉。当然如果出现纠纷,诉至法院,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借贷双方各取所需,也就使得宁波乃至浙江地区民间借贷的较为活跃。

 

3   资金链断裂、老板失踪甚至自杀、中小企倒闭,超过银行贷款5-20倍的民间借贷利率也引发了大量问题。然而,民间借贷依然活跃,其本质原因是什么?

之前和宁波东南商报的记者交流的时候,她问过这样一个问题,有没有什么办法,既能在确保出借人的高利息,又能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

其实这个问题换个问法,不用我回答大家都知道。那就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或者说“鱼与熊掌要兼得”。上面讲到民间借贷的三个优势必然就会带来一些劣势。

一是基于人际关系信任的借贷经常被表面现象误导。有干儿子把干爹的钱骗走的,有某企业“老总”租名贵跑车骗钱的,有银行工作人员骗钱后逃之夭夭的,甚至有公务员的家属打着公务员的旗号举债的。

二是过于简单的借贷手续造成相关证据的单薄或缺失,日后出现纠纷难以维权。有的借贷连借条都没有,只有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只有一张借条,现金交付。这样的话法律师举证难度加大,官认定起来难度也比较大。

三是借贷当事人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十分了解,有些时候直接或者间接放弃了一些法律赋予的权利。比如很多民间借贷并没有设定担保,或者分不清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就使得很多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无法发挥作用。

    四是出现问题未能及时解决丧失主动权。有的案件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而错过当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最好时机,再有就是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的。

 

4  对于规范民间借贷,或者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您有何建议?民间借贷对当地经济的利弊有哪些?

简单的说就是如下几点:

一是将相关借款的详细信息约定清楚,如借款金额、借款利息、延期支付利息、是否设置担保、逾期归还违约金等等信息需明确。

二是认真对待担保,双方是抵押还是质押还是保证,保证责任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保证期限多少,保证的范围有多大都是需要明确的。要知道,债务人无清偿能力时,担保便是你的救命稻草。

三是多笔借款切莫混为一谈。头发胡子一把抓是民间借贷的致命伤,每笔借款的来龙去脉都要梳理清晰,关键信息变更(如金额增加、期限延长等)的一定要变更相应的证据(如合同、借条)。

四是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咨询下律师。民间借贷其实学问很多,即使很多专业放贷"选手"也未必能真正吃透其中奥秘,加之巨额民间借贷偿还不能将很有可能进入诸如“诈骗罪”的刑事程序,因此小心驶得万年船,安全第一把钱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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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文 律师

京衡律师集团宁波事务所

手机:13777941923

邮箱:xhwlvshi@163.com

地址:宁波高新区研发园1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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